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最新版全文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定,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下列罪犯实行特赦:

一、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但犯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除外;

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

对2015年8月29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罪犯,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后,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8月29日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西城刑事律师,北京取保候审律师,门头沟刑事律师,昌平区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
  • 13683328267
  • 微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