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驾车避让不及致人亡因交通肇事获刑九个月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郑娟王振辉)日前,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周某驾驶苏号牌轻型普通货车,沿新京福线(104国道)自南向北行驶至946公里200米处时,与沿红旗村东西路自东向西行驶由被害人王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又与停放在道路西侧的另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于2017年12月6日到五河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

另查明,2017年12月5日,被告人周某一次性补偿被害人王某亲属经济损失18.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西城刑事律师,北京取保候审律师,门头沟刑事律师,昌平区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
  • 13683328267
  • 微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