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法发〔2012〕17号 发布日期:2012-8-8执行日期:2012-8-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8-21执行日期:2012-9-2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1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9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文号:法发〔2011〕9号发布日期:2011-4-28执行日期:2011-5-1法发〔2011〕9号 印发《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减刑时应将判决前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的批复[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85-11-14执行日期:1985-11-14失效日期:1996123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5〕鲁法研字第20号《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请示报告》 2022-07-1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保卫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关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所列案件的管辖范围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保卫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发布日期:1986-3-27执行日期:1986-3-27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营或集体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批复[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1986-8-23执行日期:1986-8-23失效日期:1993110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你处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期间能否担任国营工厂厂长的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文号:79法研字第22号发布日期:1979-10-10执行日期:1979-10-10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十几年来,由于林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行政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81)法研字第26号发布日期:1981-9-17执行日期:1981-9-17山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们〔81〕鲁法研字第15号和甘法研字〔1981〕第012号报告均已收悉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劳动总局文号:78法办研字第11号发布日期:1978-6-6执行日期:1978-6-6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闽法〔1978〕22号关于判处徒刑缓刑其缓刑期间可否计算工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其缓刑考验期应从何时起算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64-9-19执行日期:1964-9-19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法办研字第40号请示已收阅。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其缓刑考验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拘押期间发了工资的犯人判处徒期后刑期应如何计算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74-12-30执行日期:1974-12-30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74年12月11日〔74〕赣法字第31号《关于在拘押期间发了工资的犯人判处徒刑后刑期应如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76法办研字第2号发布日期:1976-12-9执行日期:1976-12-9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法刑字〔76〕第13号请示已收阅。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平反纠正的冤错案件的诉讼卷宗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78法办研字第19号发布日期:1978-9-5执行日期:1978-9-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辽法字〔1978〕22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经人民法院平反纠正的冤错案件的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期限如何起算等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64-8-13执行日期:1964-8-1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法办研字第35号函已收阅。现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期限如何起算 2022-07-14徐晓鹏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北京刑事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