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是否可以获准出国定居的电话答复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87-12-1

执行日期:1987-12-1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你局来电话询问关于某人被判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现刑满出狱,正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期间,申请出国定居,可否批准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的意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不批准出境。剥夺政治权利虽属附加刑,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该人虽已服完主刑,现对他开始执行附加刑,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刑罚。因此,该人仍在服刑。请你们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办理。

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是否可以获准出国定居的电话咨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满出狱后,现正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期间,申请出国定居。是否可以批准?

1987年11月20日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西城刑事律师,北京取保候审律师,门头沟刑事律师,昌平区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
  • 13683328267
  • 微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