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收取摊位费起争执男子持刀伤人被判刑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黎霞)马路边摆肉摊,因摊位费起争执,冲动男子用尖刀划伤他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在位于湘东区峡山口街砚田四通路的马路上摆摊时,因被害人肖某某要向其收取摊位费而双方发生争执。肖某某将杨某某的肉摊掀翻,杨某某便用右手上的尖刀朝肖某某的左手臂划去,造成肖某某左手臂受伤。经湘东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肖某某此次损伤为轻伤二级。事后,被告人杨某某已全部支付被害人肖某某赔偿款计人民币51500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本案案情及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西城刑事律师,北京取保候审律师,门头沟刑事律师,昌平区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
  • 13683328267
  • 微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