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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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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的客体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票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主要是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既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本罪的客現方面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伪造,是指无权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该类发票的式样,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按照该类真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票等。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所规定的印制数ffl或生产产蛩,私自超ffi印刷的行为。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卖出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就自然人犯罪而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主体的要求是:U)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具有行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对单位犯罪而言,国有、集体单位不要求具备法人资格;但对私人企业,根据司法解释,只有具I法人资格,才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否则,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另外,单位设立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如果为实施犯罪而设立公司、企业,则仍然不能成立单位犯罪。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一般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即行为人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非法的,但是为了牟利或者出于其他目的,仍然为之。

(免责声明: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选编自中国检察出版社周洪波编译《刑事案例诉辩审评—危害税收征管罪》,仅供刑事无罪辩护律师个人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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