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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刑法中关于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一、刑法中关于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情节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损害的。

2、为境外收买情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是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严重损害的。

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级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涉嫌为境外收买情报罪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国家的情报、秘密在保密程度上是有级别划分的,绝密级秘密,机密级秘密等,保护级别不同说明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政治的重要性不一样,为境外收买国家绝密级秘密会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判刑也很严厉。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刑法中关于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什么?

像重要经济数据、军事设施资料、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等都属于重要的国家秘密,作为公民,应该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泄露。否则,这些数据一旦被他国掌握,对于我国而言是一个损失。而有些年轻人,不懂法,在网络上发布一些涉密资料,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什么?下面我们通过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所谓国家保密制度,是指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措施所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范围以及有关制度的总称,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请参见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释解。

二、如何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后罪。

三、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公民违反法律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构成这类犯罪的主要判断依据就是行为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是主观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一般来说,过失的具体表现是疏忽大意、马马虎虎及玩忽职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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