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判刑

2022-07-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判刑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假冒伪劣产品赔偿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兴起,MADE IN CHINA 的字样也越来越随处可见,可是伴随中国制造业高速发展的不仅是产品制造的技术越来越先进,也随之出现了许多假冒伪劣产品。这类山寨品不仅损伤了正品生产商的权益,也伤害了购买者。假冒伪劣产品赔偿问题也称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下文中,优律师将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续阅读。

一、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二、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使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使消费者受到欺骗,损失了自己的权益,还会使生产正品的厂家损失利润,造成恶劣影响。假冒伪劣产品赔偿不仅会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缴纳罚金,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虽然有利可图,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害人害己。希望大家还是支持正品,反对假冒伪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西城刑事律师,北京取保候审律师,门头沟刑事律师,昌平区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
  • 13683328267
  • 微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