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发布日期:1994-7-5执行日期:1994-7-5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朱镕基 罗干等同志在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发[1994]9号发布日期:1994-4-14执行日期:1994-4-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奸淫被害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4]6号发布日期:1994-4-8执行日期:1994-4-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告人在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奸淫被拐卖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4]8号发布日期:1994-5-16执行日期:1994-5-1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对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 2022-07-14公安部关于如何理解走私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答复
发文单位:公安部文号:公法[1994]27号发布日期:1994-3-3执行日期:1994-3-3辽宁省公安厅:你厅《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五条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收 2022-07-14公安部关于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告》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公安部文号:公通字[1993]118号发布日期:1993-12-15执行日期:1993-12-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监管机关正式聘用或委托履行监管职务的人员能否成为体罚虐待人犯罪和私放罪犯罪主体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高检发研字[1994]1号发布日期:1994-1-10执行日期:1994-1-10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川检(研)〔1992〕8号《关于在监管场所从事监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文号:公发[1993]10号发布日期:1993-12-1执行日期:1993-1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近一时期,盗窃、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研字[1993]6号发布日期:1993-10-22执行日期:1993-10-2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单位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高检发研字[1993]7号发布日期:1993-10-22执行日期:1993-10-22失效日期:200202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高检发研字[1993]10号发布日期:1993-11-10执行日期:1993-11-10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辽检研字〔1993〕3号《关于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主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法律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高检发研字[1993]5号发布日期:1993-7-21执行日期:1993-7-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3]4号发布日期:1993-7-24执行日期:1993-7-2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3]5号发布日期:1993-7-24执行日期:1993-7-2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宋允焕滥伐的林木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第二 2022-07-14徐晓鹏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北京刑事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