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3-8-3执行日期:1993-8-3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的有关规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明传[1993]241号发布日期:1993-8-4执行日期:1993-8-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91035号传真《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可以构成破坏电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高检会[1993]22号发布日期:1993-8-23执行日期:1993-8-23失效日期:200202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检 2022-07-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发布日期:1993-7-2执行日期:1993-9-1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查处偷税 抗税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贪检字[1993]35号发布日期:1993-7-20执行日期:1993-7-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的指示, 2022-07-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发布日期:1993-7-2执行日期:1993-9-1生效日期:1997-10-1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 2022-07-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发布日期:1993-2-22执行日期:1993-7-1为了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未经注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是否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复[1993]2号发布日期:1993-3-6执行日期:1993-3-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研(1992)68号《关于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是否适 2022-07-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商标案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管局文号:工商标字[1993]103号发布日期:1993-4-15执行日期:1993-4-15失效日期:1998-1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最高人民检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3]3号发布日期:1993-4-16执行日期:1993-4-16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高法〔1992〕39号《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法发[1992]43号发布日期:1992-12-11执行日期:1992-12-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2022-07-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发布日期:1992-12-28执行日期:1992-12-28为了惩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维护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特作如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加强检察 公安机关在查办刑讯逼供案件中密切配合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文号:高检会[1993]2号发布日期:1993-1-6执行日期:1993-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总政保卫部:近年来,全国公安、检 2022-07-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失效]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发布日期:1993-2-22执行日期:1993-7-1生效日期:1997-10-1为了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遇害者下落不明的水上交通肇事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2-10-30执行日期:1992-10-3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研〔1992〕15号《关于遇害者下落不明的水上交通肇事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 2022-07-14徐晓鹏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北京刑事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