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军事法院判处的重婚案件其非法婚姻部分由谁判决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发布日期:1980-11-27执行日期:1980-11-27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你院《关于军事法院判处的重婚案件其非法婚姻部分由谁判决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非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电部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极少数邮电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渎职犯罪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电部 文号:[1980]邮邮字910号发布日期:1980-9-24执行日期:1980-9-24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现将吉林省人民检察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电部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极少数邮电工作人员私拆 隐匿 毁弃邮件 电报的渎职犯罪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电部 文号:[1980]邮邮字910号发布日期:1980-9-24执行日期:1980-9-24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现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已减为有期徒刑的原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文号:79法研字第31号发布日期:1979-12-31执行日期:1979-12-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高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发布日期:1979-12-17执行日期:1979-12-17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了迎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 2022-07-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女知青奸情案件的案由认定及处理的批复[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检 文号:79高检研字第4号发布日期:1979-7-16执行日期:1979-7-16失效日期:1993110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你院检办字(79)第20号文悉。关于女知青奸情案件的案由认定及处理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其职务和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65法研字第20号发布日期:1965-6-11执行日期:1965-6-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5)新法办字第59号请示已收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犯纪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处理三类分子两性关系案件的联合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文号:64法研字第88号发布日期:1964-9-24执行日期:1964-9-24安徽省并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安徽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类分子犯一般刑事罪能否适用管制等三个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64法研字第85号发布日期:1964-9-21执行日期:1964-9-2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刑行字第9号报告已收阅。现对你们提出的四类分子犯一般刑事罪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管制适用的对象和管制的法律手续问题的联合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发布日期:1964-8-28执行日期:1964-8-28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关于管制适用的对象和管制的法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的联合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发布日期:1964-5-30执行日期:1964-5-30福建、安徽、湖南、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减刑问题的联合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发布日期:1964-4-7执行日期:1964-4-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你们1963年9月11日关于死缓罪犯减刑刑期问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甘肃省公安厅劳改局请示对释劳改犯人问题的批复(节录)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文号:64法研字第1号发布日期:1964-1-7执行日期:1964-1-7甘肃省公安厅:你厅劳改局(63)公劳管字第201号《关于对群众要求保释劳改犯人 2022-07-14最高人民法院 对外贸易部 财政部 公安部 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反走私斗争中加强联系配合的联合指示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对外贸易部 财政部 公安部 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1963-12-17执行日期:1963-12-17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贸局、公安厅(局)、公安总队司令部、财政厅(局)、 2022-07-14徐晓鹏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北京刑事律师
徐晓鹏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合伙人律师,北京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精细化有效辩护”,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成功案例颇丰。部分代表案